Windows 7落幕 硬件市场准备好了吗******
北京时间1月10日,Windows 7操作系统将结束ESU,即付费外延扩展支持,对于企业用户来说,即便是想再掏钱,微软也不会再下发安全补丁了。在运营了14年之后,微软这款经典产品告别市场,随着软件不断更新升级,硬件真的准备好了吗?
系统“走太快”
资料显示,Windows 7发布于2009年10月,2015年结束主流支持,2020年结束外延支持,随后微软上线了ESU,允许通过付费的方式订阅安全补丁。据了解, 虽然微软官方已经暂停Windows 7的维护,但是安装了Windows 7的用户,依然可以继续使用。
虽然从2020年开始,Windows 7便开始了下线倒计时,许多用户不得已开始升级至Windows 10,但值得关注的是,不少用户升级后便删除了该系统,转回了Windows 8.1的出厂设置系统,而怀念Windows 7的声音则开始发酵,数据也反映了这一点,截至2019年10月,Windows 7市场占有率仍接近57%。
朱先生是一名国企职工,疫情居家办公期间,他常用自己的笔记本电脑处理一些表单,他向北京商报记者表示,虽然现在已经习惯于Windows 10,但上手之初却感到诸多不便,觉得新系统太过花哨,例如Windows 10有两套界面风格,即Win23和UWP,界面风格不统一,而更改设置的地方则有两个,即控制面板和“设置”,这些新的设计并未增强使用体验,反而容易让用户混淆。
不过更多的声音反映Windows 10比此前的版本更慢,北京商报记者在微博等平台发现,不少用户称Windows 10和自己手里面老旧的电脑不相匹配,界面闪退、电脑蓝屏等问题并不少见,就连开机用时也比此前的Windows 7长了不少,更加花哨的Windows 10自然也多出不少后台进程,让一些搭载了i5处理器的用户也感觉“带不动”。
电脑“卖不动”
尽管如此,微软更新的脚步丝毫不慢,2021年10月,微软推出了Windows 11,据悉,Windows 11会保持一年一更的节奏,每年下半年上线,支持时间24个月,而企业客户则为36个月。
实际上,微软并非意识不到老电脑用户对新系统的抵触,微软在官网支持页面中写道:“大多数Windows 7设备将不符合升级到Windows 11的硬件要求,作为替代方案,兼容的Windows 7电脑可以通过购买和安装完整版本的软件升级到Windows 10。”
产业观察家洪仕斌认为,微软作为软件大厂,在一定程度上已经察觉到软件、硬件的更新速度不一,尤其近年来个人电脑出货下滑明显,用户换新电脑的周期越来越长,这些因素不利于新版系统的铺开。
数据也佐证了这一点,据分析机构Canalys发布数据,2022年三季度个人电脑遭遇需求大幅下滑,台式机和笔记本电脑在三季度的总出货量同比下降18%至6940万台,其中,笔记本电脑出货量受影响最大,同比下降19%至5470万台。
洪仕斌指出,从大背景看,近年来持续的疫情以及多国经济下行叠加高通胀影响,让消费电子市场笼罩着一片愁云惨雾,从个人PC这一品类来看,如今越来越多的电子产品都能作为互联网入口,无疑分摊掉了许多PC电脑方面的需求,而更为重要的是,尽管市场上游戏本依旧是一重要品类,不过从整体PC产业来看,它并没有踏上如今游戏、社交需求的风口,反而是手机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变得愈发智能,承担了以上需求。
专家指出,面对此种情况,整机厂商或应考虑对笔记本功能的进一步细分,将更多精力放置在轻薄本、独显本这样的办公刚需品类,游戏本尽管能够撑起高端产品条线,但其毕竟属于改善型消费,在个人消费日益谨慎的今天恐增长有限,突出电脑生产工具属性的同时,进一步改善成本结构,下探价格或是当前较为实际的策略。
【法治护我心】划定深度合成服务“底线”“红线”******
【法治护我心——《互联网信息服务深度合成管理规定》系列解读】
光明网记者 陈畅、李政葳
“雾里看花,水中望月,你能分辨这变幻莫测的世界……”如果把上个世纪九十年代这首“315”晚会歌曲,用来描述当下互联网时代的“云”上生活,在技术发展与风险伴生之下,“虚”“实”之间让人颇有迷幻之感。
“再也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和耳朵。”当换脸换声、三维重建、智能对话等逐渐应用开来,人们时常发出这样的感叹。这类深度合成服务催生了美颜美妆、智能客服、虚拟主播等一系列应用形态,但其被恶意利用制作虚假信息内容,进而带来了政策干扰、谣言泛滥、低俗内容等。因此,我们也在呼吁——“借我一双慧眼,把这纷扰看个清清楚楚明明白白……”
纵观互联网发展历程,技术治理本身就是一场攻防对抗博弈,也是技术从创新应用到规范发展的必经之路。近日,这项深度合成技术被套上了“紧箍咒”——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联合发布《互联网信息服务深度合成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自2023年1月10日起施行。
法立于上则俗成于下。《规定》出台划定了深度合成服务的“底线”和“红线”, 迈出我国新技术新应用立法的重要一步,也将有效维护网络空间良好生态。
明确义务要求,强化主体责任
事实上,深度合成技术由来已久。随着深度学习技术、特别是对抗式生成网络技术的发展,深度合成技术门槛大幅降低。2017年11月,Reddit网站的用户“deepfakes”发布伪造视频,曾一度将这项技术推至风口浪尖,其“以假乱真”的信息内容严重威胁国家安全、干扰社会秩序。
何为“深度合成技术”?《规定》中给出了明确表述——指利用深度学习、虚拟现实等生成合成类算法制作文本、图像、音频、视频、虚拟场景等网络信息的技术。
具体包括:篇章生成、文本风格转换、问答对话等生成或者编辑文本内容的技术,文本转语音、语音转换、语音属性编辑等生成或者编辑语音内容的技术,音乐生成、场景声编辑等生成或者编辑非语音内容的技术,人脸生成、人脸替换、人物属性编辑、人脸操控、姿态操控等生成或者编辑图像、视频内容中生物特征的技术,图像生成、图像增强、图像修复等生成或者编辑图像、视频内容中非生物特征的技术,三维重建、数字仿真等生成或者编辑数字人物、虚拟场景的技术等。
诚然,从技术进步的角度看,深度合成技术应用的初衷是让生成合成内容更逼真,但技术在愈趋“智能”的同时,也不可避免地带来更多风险。对此,中国科学院信息工程研究所所长孟丹介绍,除深度伪造风险外,还包括生成合成信息内容带来的个人信息泄漏、侵犯人格权和知识产权等他人合法权益等风险。
深度合成服务提供者和技术支持者既是新技术、新应用的创造者、受益者,也应该是控制技术风险、引导技术向善的责任践行者。记者梳理发现,《规定》明确了深度合成技术定义和服务范围,提出了服务提供者落实信息安全主体责任,指出了服务提供者和技术支持者备案义务,并对服务提供者履行安全评估和配合监督检查义务提出具体要求。
中国科学院自动化研究所所长徐波这样评价:《规定》分析梳理了深度合成活动边界,对深度合成服务提供者、技术支持者和使用者以及应用程序分发平台等主体应履行的责任义务作出规定。比如,服务提供者应履行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对使用者真实身份信息认证、加强深度合成信息内容管理等义务,服务提供者和技术支持者应履行加强训练数据管理、加强深度合成技术管理等义务。
健全技术支撑体系,促进科技向上向善
从此起彼伏的社会案件中可以看出,深度合成信息内容制作和传播数量正在高速增长,尤其伴随“元宇宙”等新模式、新场景不断落地,深度合成技术将为智能化、视觉化、场景化、虚拟化的互联网信息服务发展提供更多技术方案。孟丹认为,《规定》的出台是网络内容治理由结果管理迈向行为管理的重要一步,标志着我国网络空间治理能力进一步优化提升。
时间倒回到两年前。在2021年12月,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布《互联网信息服务算法推荐管理规定》,对包括生成合成类在内的五类算法推荐服务进行规范。本次出台的新规在之前算法规定的基础上,加强对深度合成服务全过程管理,也深化了备案与评估标本兼治。
然而,从技术发展阶段看,深度合成技术与应用管理仍处于起步阶段,在技术支撑和能力建设方面还有待进一步加强。“加快推进深度合成治理技术支撑体系建设,是切实保障深度合成服务治理工作有力有序推进的关键。”孟丹说。
《规定》的字里行间,凸显了“以技术管技术”的逻辑,也必将促进深度合成服务的规范治理。“其确立了我国对深度合成服务的治理框架,提出了明确的数据和技术管理规范,为促进深度合成技术向上向善,引导相关产业健康发展,确保互联网信息内容安全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时建中说。
“《规定》以促进技术在规范中发展为价值取向,在明确‘红线’的同时,为技术发展留足空间。”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副院长王志勤这样认为。比如,《规定》要求深度合成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算法机制机理审核、科技伦理审查等管理制度。
孟丹也建议,从深度合成信息内容源头上,解决其衍生的内容安全风险,利用技术创新、技术对抗等方式持续提升和迭代检测技术的能力,不仅着眼于管理好、使用好、发展好深度合成技术及相关服务,也致力于深度合成技术的合法合理合规使用,促进深度合成技术及相关服务健康有序的发展。
引导多方参与,推动治理走深向实
随着数字化、智能化进程不断加快,互联网信息服务综合治理不断细化,规范深度合成活动对营造健康安全的网络空间有着重要意义。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有关负责人表示,深度合成服务治理需要政府、企业、社会、网民等多方主体参与,推动深度合成技术的依法、合理、有效使用,积极防范化解深度合成技术带来的风险,促进互联网信息服务健康发展。
《规定》明确提到,国家和地方网信部门统筹协调深度合成服务的治理和相关监督管理职责,国务院电信主管部门、公安部门以及地方相关部门的监督管理职责。
王志勤认为,《规定》构建了统筹协调、多方参与的监管体制;《规定》鼓励相关行业加强行业自律,搭建齐抓共管、协同共治的治理机制;《规定》通过系统化的制度安排,进一步构建完善了我国网络综合治理法治体系。
孟丹也提到,《规定》在生成合成类算法服务范围、深度合成技术具体范围、深度合成服务业务分类、显式标识条件与标识方式、隐式标识方法与识别等诸多具体方面,仍亟需行业内部进一步细化相关配套标准规范。在实际落地过程中,建议业内推进产业联盟建立,以产业自治、多方共治的方式,不断推进深度合成技术应用高质量发展。
为推动深度合成治理走深向实,徐波建议,强化智能监管平台支撑。比如,深入研究深度合成类算法内生安全机理和深度合成鉴别等关键技术,推动深度合成管理技术能力建设;加强人机混合的智能监管技术,研究深度合成服务提供者的安全可控技术保障方案,把监管规范转化为评估标准,建设面向网络全域监管的监测管理平台;研发深度合成与鉴别对抗机制,鼓励新兴科技企业与研究机构开展技术演练,共同推动深度合成服务健康发展。